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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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8-05-31

中国高校之窗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层次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
1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经济学21000
2050201英语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文学21000
3050207日语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文学21000
4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文学21000
5080201机械工程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6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7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8080205工业设计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9080208汽车服务工程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10081602服装设计与工程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11080801自动化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1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3-8年理工本科工学21000
13120201K工商管理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管理学21000
14120210文化产业管理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管理学21000
15120801电子商务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管理学21000
16130301表演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17130310动画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18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艺术学21000
19130503环境设计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20130504产品设计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艺术学21000
21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4年3-8年文理兼招本科艺术学21000
22130506公共艺术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23130508数字媒体艺术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24130509T艺术与科技4年3-8年文史本科艺术学21000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学生本人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院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18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1000/人.学年。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000-4500元/人.学年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学院在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专业对于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录取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

学院艺术类所设专业,辽宁省在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以所在省招考录取机构的录取方式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录取机构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如有同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学院按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50,0411-62511051,0411-89178287

传    真:0411-62511051

网    址:http://www.cai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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