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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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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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美术及传媒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部分计算机类专业对考生色觉有限制,具体要求请详细参阅专业报考指南。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87818788

传真:020-87818020

电子邮箱: zgf@sise.com.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818781、87818068、87818098、87810097

传真:020-8781 8808

电子邮箱: enroll@sise.com.cn

学校网址:www.sise.edu.cn

招生网址:zs.sise.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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