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联合培养
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和特点出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求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海南省妇联、深圳市妇联、赤峰市妇联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确立了“九共同”联合培养模式,即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共同确定课程要求,共同完成课堂教学,共同确定实践基地,共同享用实验资源,共同督导学生实习,共同指导项目、论文、报告,共同开发课题和项目。该模式使我校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构建了具有性别平等、儿童友好、家庭和谐、妇女参与的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妇女发展等课程体系,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师资队伍
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导师、督导、任课教师队伍。
校内师资背景专业:超过90%的校内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多位教师拥有跨学科背景。
校外师资实务经验丰富: 超过30%的校外导师拥有MSW学历背景或社会工作师资质,校外教师均为从事妇女服务、妇女维权、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以及妇女发展领域的专家或专业实务工作者。
课程设置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从价值观-知识-技能三个维度构建课程体系,设置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领域性课程,将社会工作专业平等、参与、赋权的价值观和性别平等、儿童友好、家庭和谐以及妇女发展的工作原则贯穿于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实习实践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培养专业实习环节,依照“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即“一体验、二实践、三整合”,使学生在完成不同阶段实习任务的过程中,学习理论、方法与技术、了解行业发展和需求、实践并提升专业综合能力。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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