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工作办法。我校将接收部分高质量生源调剂,计划单列,具体另行通知。
第十章 体检
第二十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二十九条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5~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也可按硕博连读方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第三十四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第十三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四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不接收推免生的除外)。录取时学校根据有关文件以及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接收推免生人数未达最低限额数的学院,学校收回学院未完成计划,统筹安排。
招生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的倒数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设置专业,“J”表示交叉学科专业。
第三十八条 我校暑期夏令营或优质生源基地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第三十九条 与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南瑞集团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和计划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电气工程专业学位南瑞集团联合培养方向要求考生具有三年以上电力系统行业相关工作经历。
第四十条 研究生培养所在学院分布在仙林校区、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三个校区,根据当年录取情况确定学习地点。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习地点在联合培养所在单位。
第四十一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录取为非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确有需要,可提出住宿申请,学校根据情况酌情考虑。住宿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 、85891227(传真)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官方微信号:“南师研招”
(二)招生学院
| 序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区号:025) | 校区 | 学院网址 |
| 01 | 文学院 | 李老师 | 83598528 | 随园 | http://wxy.njnu.edu.cn/ |
| 0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3598863 | 随园 | http://xinchuan.njnu.edu.cn/ |
| 03 | 公共管理学院 | 柳老师 | 85898311 | 仙林 | http://spa.njnu.edu.cn/ |
| 04 | 法学院 | 吕老师 | 83598330 | 仙林 | http://law.njnu.edu.cn/ |
| 05 | 商学院 | 陈老师 | 85891140 | 仙林/随园(MBA) | http://sxy.njnu.edu.cn/ |
| 06 | 教育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83598873 | 随园 | http://jky.njnu.edu.cn/ |
| 07 | 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3598557 | 随园 | http://wy.njnu.edu.cn/ |
| 08 | 社会发展学院 | 蒋老师 | 83598252 | 随园 | http://sfy.njnu.edu.cn/ |
| 09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老师 | 85898782 | 仙林 | http://math.njnu.edu.cn/ |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83598305 | 仙林 | http://physics.njnu.edu.cn/ |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蒋老师 | 85891723 | 仙林 | http://hky.njnu.edu.cn/ |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吕老师 | 85891605 | 仙林 | http://sky.njnu.edu.cn/ |
| 13 | 地理科学学院 | 赵老师 | 85891830 | 仙林 | http://dky.njnu.edu.cn/ |
| 14 | 音乐学院 | 陈老师 | 83598231 | 随园 | http://music.njnu.edu.cn/ |
| 15 | 体育科学学院 | 罗老师 | 85891416 | 仙林 | http://tky.njnu.edu.cn/ |
| 16 | 美术学院 | 许老师 | 85891835 | 仙林 | http://msxy.njnu.edu.cn/ |
| 17 | 金陵女子学院 | 张老师 | 83598777 | 随园 | http://jny.njnu.edu.cn/ |
| 18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5481097 | 仙林 | http://d.njnu.edu.cn/ |
| 19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85481163 | 紫金/仙林 | http://energy.njnu.edu.cn/ |
| 20 | 教师教育学院 | 郭老师 | 83598767 | 仙林/随园 | http://jsjyxy.njnu.edu.cn/ |
| 21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王老师 | 83598371 | 随园 | http://gjy.njnu.edu.cn/ |
| 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付老师 | 85891541 | 仙林 | http://computer.njnu.edu.cn/ |
| 23 | 心理学院 | 王老师 | 83598936 | 随园 | http://xlxy.njnu.edu.cn/ |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雷老师 | 85891815 | 仙林 | http://marx.njnu.edu.cn/ |
| 25 | 环境学院 | 沈老师 | 85891426 | 仙林 | http://env.njnu.edu.cn/ |
| 26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898565 | 仙林 | http://hy.njnu.edu.cn/ |
注:各学院所在校区仅供参考,实际以2019年学校校区调整为准。
(三)监督电话:025-85891893、85891511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目录详见:http://yz.njnu.edu.cn/pages/sszsml/sszsml_index.jsp?nd=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