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目
| 科目编号 | 命题科目 | 书名 | 主编 | 出版社 | 备注 |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综合一:流行病学 | 流行病学 | 詹思延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综合一:卫生统计学 | 卫生统计学 | 李晓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 医学统计学 | 孙振球,徐勇勇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综合一: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孙长颢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 | 中国营养学会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综合一:环境卫生学 | 环境卫生学 | 杨克敌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综合一:职业卫生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 孙贵范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 611 | 生物综合-病原生物学 | 病原生物学 | 石佑恩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2版 |
| 611 | 生物综合-分子生物学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周春燕 冯作化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2版 |
| 611 | 生物综合-免疫学 | 医学免疫学(第六版/本科临床/十二五规划) | 曹雪涛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6版 |
| 612 | 放射综合-卫生统计学 | 卫生统计学 | 方积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7版 |
| 612 | 放射综合-放射卫生学 | 放射卫生学 | 姜德智 | 苏州大学出版社 | 2012年6月第5次印刷 |
| 放射卫生学 | 涂彧 | 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 2014年出版 | ||
| 612 | 放射综合-辐射防护学基础 | 医用放射防护学 | 洪洋、谢晋东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1年出版 |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于2019年2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19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9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
九、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学制3年。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助学金,非定向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自愿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中心,按三方定向协议就业,中心不接受户口转入。
十一、住宿情况
中心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http://www.chinacdc.cn或http://edu.chinacdc.cn。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简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 001 | 中心机关 | 田老师 | 010-58900576 | tianyy@chinacdc.cn |
| 002 | 传染病所 | 崔老师 | 010-58900713 | cuiyao@icdc.cn |
| 003 | 病毒病所 | 蓝老师 陈老师 | 010-58900664 | chenjia@ivdc.chinacdc.cn |
| 004 | 寄生虫病所 | 俞老师 | 021-64667407-608 | yuch@nipd.chinacdc.cn |
| 005 | 艾防中心 | 曹老师 | 010-58900921 | caoyanhua@chinaaids.cn |
| 006 | 慢病中心 | 尹老师 | 010-63028261 | yinhongman@ncncd.chinacdc.cn |
| 007 | 营养与健康所 | 曹老师 | 010-66237035 | caoqy@ninh.chinacdc.cn |
| 008 | 环境所 | 赵老师 | 010-50930148 | zhaoxin7@nieh.chinacdc.cn |
| 009 | 职业卫生所 | 张老师 | 010-83132193 | zhanglin@niohp.chinacdc.cn |
| 010 | 辐射安全所 | 韩老师 | 010-62389690 | hanyanqing@nirp.chinacdc.cn |
| 011 | 改水中心 | 陈老师 | 010-69718143 | chengl@ncrwstg.chinacdc.cn |
| 012 | 妇幼中心 | 朱老师 | 010-62170912 | zhumu@chinawch.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