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俞树毅教授做客兰州理工大学红柳法学大讲堂,作了题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环境法治进路探寻”的报告。法学院教师和部分本科生、研究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薛小勇主持。

俞树毅教授紧密结合报告主题娓娓道来,强调要了解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环境法治建设,首先要掌握环境法基本知识的理论背景。他从环境法的概念以及环境法中所体现的科学的不确定性及其重要意义切入主题,引导同学们了解环境质量与资源禀赋与我们日常生活和未来世界之间的联系,并提出令人深省的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俞教授提出,大多环境冲突的背后都存在着不当的市场激励,因为个体的经济利益常常会激励环境破坏行为,从而引发市场失灵。结合人们在思考环境问题时始终与“理性人”假设之间存在的认知局限和认知偏差角度。他解释了我们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无法理性衡量并制定理性政策措施的原因。环境保护不可避免地触及利益冲突,而这些被保护的利益往往没有发言权,例如,环境公益诉讼中涉及的“树是否应该有诉讼资格?”、“谁应该代表树发言?”等等。俞教授依托对环境法主要分析框架的六个方面,结合我国近年来实践中所遇到的环境问题以及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政策等,为大家讲述了生态安全与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与重要内容,不仅清晰地体现了其研究领域的价值、创新点与研究方法,还为同学们带来了环境法研究最具创新性和前沿性的学习视野,让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受益匪浅。
讲座结合实际案例,就环境法治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展开讲解,极大了激发了同学们对环境法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整场讲座,同学们全情投入,听得津津有味,深切地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和作为法科学子所肩负的责任。(通讯员:张生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