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阶段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6)已被2019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3.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10月16日至10月30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1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本人于10月30日前持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退役证(仅退役军人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免试考生另需携带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报名结束后,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将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优惠政策
1.奖助政策:学院设立高职扩招学生专项奖学金,给予大力度支持学生学习。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在规定学年享受相应的奖学金政策。
2.教学形式: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工学交替,“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相结合”、“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模式,主要采取网课及送教上门等形式,根据学生工作情况合理安排授课时间,做到生产、教学两不误。
3.弹性学制:以业余时间为主,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3-5年内达到培养要求、获得规定学分,即可毕业,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4.免试条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的考生可以免试入学;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以免试入学。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具体考试须知详见我院招生网(www.tjlivtc.edu.cn:8080),此次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日-8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我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考试地点: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具体地点以我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3.考试需携带材料:
考生证、身份证。
六、录取规则
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业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所有专业均录取有我院相关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考生。
2.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学校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七、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咨询及录取查询:
网址:www.tjlivtc.edu.cn
电话:022-27391636 4006-246-357
QQ群:610510987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邮编:300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