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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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20-03-17

中国高校之窗

七 、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文化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和综合/技能两项考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性质分类投档,上线人数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三)录取规则

1、普高类专业:

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6个平行志愿。文化考试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职类专业:

技能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文化考试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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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和学院公布为准。

九、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一)专业名称: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二)招生计划35人,其中招收普通高中类14名(招生类别文理兼收(含艺体文、理)),招收中职类21名(招生类别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 、旅游服务一类 、旅游服务二类)。学费15000元/年。

(三)培养目标: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能够从事跨境电商中对外客服、外文网页信息编辑制作、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国际商务谈判等岗位的国际化高端人才。

(四)就业前景:在成都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毕业生主要面向成都外资企业、四川自贸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事进出口贸易、国际货运代理、跨境电商运营管理、国际商务管理、国际商务谈判及涉外文秘等工作。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凡被学院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十二、纪检监察: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61835010

十三、申明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二)本方案由我院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方式:028-61835168、61835166、17760338241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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