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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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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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视频录制要求

考生需下载“艺术升”APP,根据提示完成本人身份核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录制,视频作品必须是原始录制、无剪辑,凡未按照视频录制要求录制视频作品的考生,按考试不合格处理,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一)视频一:

1.要求:考生自我介绍,手持身份证正面对镜头,吐字清楚声音洪亮,时长2分钟内;

2.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高、体重、毕业学校、报考专业,考生承诺。(本人承诺:自愿遵守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课考试规则,诚信考试,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按照要求拍摄视频,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行为,本人将接受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

(二)视频二:

1.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校考考生须知”着装要求执行,所有考生录制视频不允许化妆;

2.内容:考生脸部正面对镜头展示3秒钟,考生脸部侧面对镜头展示3秒钟,根据考生本人报考专业按照考试科目要求内容录制视频。

(三)画面要求

1.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2.无逆光、无抖动;

3.无剪辑、无特效;

4.画面内无闲杂人;

5.视屏影音格式(MPEG/MPG/DAT/AVI/WMV等)。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一)2020年学校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书法学共计24个本科专业。

(二) 学校招收三少民族预科班。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考生,相应科类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可以报考。经过一年预科教育后,结合考生志愿与成绩分流到各专业学习。

(三)录取规则:各专业均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规定。

(四)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七、各专业录取原则及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昭乌达民歌)、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声乐教育)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含),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含),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书法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1.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专业使用校考成绩。

八、视频作品考评及成绩发布

(一)视频作品提交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4日。

(二)学校统一在标准化考试考场内将每一位考生的视频作品随机编号,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评委对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成绩考评(个人介绍与考生考试承诺视频不参与考评)。

(三) 2020年5月11日,请考生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imac.edu.cn)查询成绩。考生对校考成绩如有疑义,请于5月15日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逾期不候。

九、其他

(一)招生咨询电话:0471-4978356,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二)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复查,一经发现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简章内容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获得最新的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imac.edu.cn/)或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ysxy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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