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模式
(一)根据我院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采用“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考试(考核)方案。
(二)文化素质测试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使用生源学校毕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按毕业成绩计分值。成绩以考试得分与卷面总分比值记入(≥0.9计90分,≥0.8并<0.9计80分,≥0.7并<0.8计70分,<0.7计60分)。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 语文 + 数学两科成绩总和。
(三)职业技能测试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的前提下,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测试或现场面试的形式,具体测试形式、时间待定(根据疫情适时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我院发布的公告并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1、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由学院确定,依据各专业要求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职业潜能、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个人爱好等。
(四)录取成绩认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学院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排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在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专业,美术专业山西省统考成绩合格以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 + 省统考艺术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录取工作安排
1、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安排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山西招生网并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2、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3、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我院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在新生报到时交给学院。
八、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等相关考试环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郝老师
监督电话:(0351)5633010
监督邮箱:2941823769@qq.com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学院邮编:030027
咨询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招办传真:(0351)5633668
学院网址:http://www.cntc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