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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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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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方法: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凡是高考成绩达到二段线者(外省考生达到所在省规定批次线),在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填报我院。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类统考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退)费标准: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87196616

传真:0531—87968542、87196666

学院网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招生QQ:596543721

招生处邮箱: zsjyc@sdlvtc.cn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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