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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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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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英语、翻译及商务英语等十个本科专业5710元/生•学年,其余本科专业每人50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750-1900元/生•学年。

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收费标准:

金融学(2+2国际班)、会计学(2+2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5828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78480元。该费用分3次缴纳: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别缴纳26740元的费用,第二学年结束时缴纳25000元的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15万~30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金融学(2+2中澳班)、会计学(2+2中澳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4280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63000元,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2次缴纳,每次缴纳31500元。西澳大学学习费用:由西澳大学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25-30万元左右。(注:实际费用以西澳大学公布的费用为准。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20600元的项目管理与服务费,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缴纳;另收取回国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并在学生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学生获得赴西澳大学对接学习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中澳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2840元的学费和4516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68000元,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2次缴纳,每次缴纳34000元。国外大学学习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25万~30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20600元的项目管理与服务费,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缴纳;另收取回国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并在学生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学生获得赴西澳大学对接学习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金融学(3+X国际班)、会计学(3+X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三学年)和保留学籍(第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8742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107620元。该费用分3次缴纳: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别缴纳35000元的费用,第三学年开学时缴纳37620元的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15万~35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393

传    真:020-37216086

电子邮箱:zsgduf@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uf.edu.cn

第三十七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    真:020-37216666

电子邮箱:jw@gduf.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授权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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