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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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20-07-08

中国高校之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

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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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 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定向县区。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定向县区志愿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考生。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029-3803255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992754984@qq.com;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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