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com.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8667076
传真电话:029-88667077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