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专业要求及限制
报考我院空中乘务、民航运输的考生需满足: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3-175厘米;男身高要求173-185厘米;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厘米)-110」±「身高(厘米)-110」×10%;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无色弱、无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9、无犯罪史。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1、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4、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1、 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 退费按照河北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1)、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4、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5、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电话: 0311-69097099 0311-69097088
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
电子邮箱:sjzcsjjxyzjb2016@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 12 号
邮政编码:052165
第九章、乘车路线
A、石家庄新火车站乘坐公交51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B、火车及客运北站乘坐公交5路,运河桥客运站乘坐41路,南焦客运站乘坐65路到谈固公交站转乘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C、白佛客运站乘坐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备注说明: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