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与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均按教育成本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2020年本科新生的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00元/人(2+2专业的后两年学费按照英国诺丁汉大学学费收取),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四人间)或4500元/人(四室一厅,每室两人),书本费为每学年2500元/人(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为充分鼓励优秀学子报考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范围提供李叶耀珍全额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学年)、李叶耀珍半额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学年)、优秀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学年),具体细则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0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条例》。此外,为了鼓励和支持新冠病毒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省考生,也为了致敬全国援鄂医护人员和坚守在疫情防治一线的湖北省医护人员,表达对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的崇敬和支持,宁波诺丁汉大学特设立“2020年抗疫专项奖学金”,具体细则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0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条例》。同时,为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还设立专门的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见学校官方网站上在校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入学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 (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18 0000
电邮: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ottingham.edu.cn
招生办微信号:Nottingham_RAO,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宁波诺丁汉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