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健全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并由省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邮 编:45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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