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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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
www.gx211.cn 2020-07-23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录取程序及要求:

1. 对投档到我院的应届、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招生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规则录取,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3. 外语要求:英语,不再进行口试。

4.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5.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 学院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区自治区物价局和梧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条 录取结果统一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专栏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合条件者,可视其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院长批准。

第十三条 按照新的户口管理规定,新生不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第六章    助学办法

第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和学院助学金资助,学院在校内和在实训基地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网    址:http://www.wzzyedu.com

电子邮箱:wzzyxyzjb@163.com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传真:0774-6013555

资助办电话:0774-6015931、6015932

第十六条 投诉受理

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梧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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