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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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www.gx211.cn 2020-09-21

中国高校之窗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1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其他材料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六、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九、其他

(一)2021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外语学院意大利语口译专业(055120)、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030506)。(具体考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停止招生硕士专业:信息学院产业经济学(020205)、金融学(020204)。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

(九)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欢迎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我校各招生单位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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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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