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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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20-10-22

中国高校之窗

八、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一)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二)业务课考试时间

1.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舞蹈、教育硕士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2.电子音乐、美术学、美术及艺术设计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13:30。

3.人工智能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我校官网http://yzw.sccm.cn上查看详细安排。

(三)专业加试

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http://yzw.sccm.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艺术批评与音乐文学、艺术传播学研究方向、以同等学力报考艺术管理研究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

2.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各研究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工智能音乐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4.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5.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学、设计学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学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理论基础》、《美术史基础》;

6.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学、设计学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艺术设计领域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7.凡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工智能绘画、人工智能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的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加试科目均以60分(百分制)为合格;舞蹈各研究方向加试科目70分为合格(百分制),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专业复试

考生可于2021年3月中下旬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五)复试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九、录取原则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四)各研究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进入复试;【人工智能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初试业务课二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进入复试】;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西南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等方向的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舞台艺术音乐创作方向复试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电子音乐作曲、新媒体音乐方向复试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绩低于7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专业型 音乐(135101)领域方向02-04、08-43研究方向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领域各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①、②成绩之一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人工智能绘画、人工智能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复试科目①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舞蹈(135106)各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五)所有录取的应届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七)复试阶段凡已同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作自愿放弃我校录取处理,空额同专业优先递补,若同方向没有合格生源,可用于递补其他研究方向的高分考生。

(八)根据考试招生文件规定,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就正式录取。

十、奖助办法

(一)三类奖学金,全日制学生(非定向)全覆盖。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三)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二)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三)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髙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导师、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招网公告。

学校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邮政编码:610021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sccm.cn

咨询电话:028 -85430277  

专用邮箱:1011011535@qq.com  

附件详见:http://yzw.sccm.cn/info/site/info?id=1a870a2a-68cc-4976-ae9e-fa001945de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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