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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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21-01-06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高校之窗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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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3、获得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拟录取协议,按照协议书内容及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4、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校指导下进行专业(类)填报,文科考生限报文科招生专业(类),理科考生所有专业(类)均可填报。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类)时,仅可在我校当地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类)范围内选择,且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因考生不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而导致未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21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6、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简称“省考”),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2、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5708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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