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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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21-01-1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高校之窗

五、选拔与认定

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

2.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

3.学校随机抽取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

4.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示考生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与学校签订预录协议。

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贸易经济专业学习。

6.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疫情防控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下列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及测试期间,仅允许考生本人从学校南门持本人身份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或《准考证》入校。

2.报名当日,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测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限2021年1月3日及以后日期采样,考生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监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自费进行核算检测),北京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37.3℃,方可进入学校参加报名及测试。

3.考生在学校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测试时除外),需自行准备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或随身消毒剂等物品。

4.报名及测试当日,为防止人员聚集,学校将于开考前进行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考生进出报名及测试现场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报名及测试现场后,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5.考生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报名及测试现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补充调整疫情防控相关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并遵守各项防疫要求。

7.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根据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届时请关注本校招生网站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七、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种类型录取。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文化课考试有关要求及录取标准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学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确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运动员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

八、入学复查

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九、约束与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工作。

3.学校确定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公示后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4.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3952090

体育部咨询电话:010-83952393(杜老师)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8395213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cueb.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十一、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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