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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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21-03-12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国家代码为12874,浙江省代码为0069。

第五条  校址:浙江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邮政编码:31403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党的诞生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之畔,东接上海、北临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交通便利,风景优美,区位优势明显,是一所具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面积1180亩,建筑面积41万多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是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学校现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海盐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  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第四章   提前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专业10个,招生计划39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28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110名,具体以浙江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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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以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9:00——3月29日中午12:00。考生登录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https://pgzy.zjzs.net:4431/zzzslogin.htm?procode=tqzs202101&gxno=12874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审核。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

1.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填报面向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并与专业规定的类别一致。

第十九条  公布参加校考综合测评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折算总分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操作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校考综合测评的考生名单,同分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校考综合测评。公布时间为4月2日。

第二十条  现场确认

1.入围校考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校考综合评测;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报到确认信息后领取准考证。

2.缴纳考试报名费。入围校考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纳方式为现场确认当天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支付),请各位考生提前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支付后在确认点出示支付成功截图,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材料递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此表须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

(2)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3)交验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

(5)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

第六章  测试与成绩

第二十一条  提前招生录取成绩由高中段学业成绩或中职段职业技能统考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和我校组织的校考综合测评成绩二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总分350分。

第二十二条  高中段学业成绩计分办法,总分200分。

1. 普高招生考生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办法。以高中段学考等第作为计分依据,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外省学考成绩需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未经考试院认定的需考生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表二:学考等第成绩折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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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中学考(会考)测试等第折算成绩,实行3+7指定课目折分直接导入: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7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

高中段学业成绩= (∑3门〈语数外〉科目÷3×1.2)+(∑其他7门÷7×0.8)。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按各50%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200分。

第二十三条  校考综合测评,总分150分。

1.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总分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操作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校考综合测评的考生名单,“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未进入专业第一志愿综合测评名单的普高考生,可进入专业第二志愿学业成绩排序,但以志愿优先。

2.普高招生考生的校考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接受高职专业培养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及专业潜能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校考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测评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上机等形式进行。

3.校考综合测评时间为:4月25日8:00开始,各专业具体测评时间、测评方式详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综合测评方案,学校将于4月上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具体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考生总分的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总分=高中段学业折算成绩+校考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校考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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