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综合面试中英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80%。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八、录取工作
(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则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政治审查有重大问题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二)待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
由于2021年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合格者均列入待录取名单。
2.调剂志愿考生
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补充列入待录取名单,计划数外其他复试合格考生依序待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待录取名单发布后,调剂考生需在调剂系统内确认待录取通知(确认时间为1小时),拒绝待录取或待录取通知撤回后,名额由待定合格生源依次递补。
若本轮复试、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系统内尚有调剂生源,将开启下一轮调剂复试,录满截止。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要求,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复试监督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纪检室会同学科与研究生处成立成绩复议小组进行核实,核实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到考生。
(三)实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通知、复试结果和待录取名单等信息会及时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并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纪检室 010-61596267
学科与研究生处 010-61593783
十一、其他
若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及省级政策为准。
附件详见:https://grad.cidp.edu.cn/info/1096/314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