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考考生)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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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考考生)
www.gx211.cn 2021-03-29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高校之窗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azhidanzhao2019@163.com,邮件注明姓名、考生号。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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