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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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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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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