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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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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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    址:http://www.jnzyjsxy.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    编:272007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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