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22-04-08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高校之窗

四、总体培养方案

学校强基计划与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紧密衔接,坚持“植根铸魂、强基固本,博学深究,兴趣主导、创新引领”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宽厚基础、学科复合、科教融合、大师引领、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机制和培养过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国际性、挑战性和个性化。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学识和卓越能力、深刻思想和宽广视野、长远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够潜心学术,关注重大科学和人类发展问题,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科技强国做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才。培养方案要点如下:

(一)采用通专结合、本研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本科通识教育强化思想引领和核心素养、核心能力培养;本科专业教育强调宽厚基础、扎实能力,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设置课程和培养环节,突出学习专业性、创新性和挑战性;本研衔接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和个人发展趋势,可选择特色选修课程,在高年级打通研究生课程学习,由学术导师组指导,合理构建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管理。

(二)配备国内外高水平师资,全面实行导师制。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承担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聘请高水平国际师资开设全英文国际化前沿课程和讲座。在培养过程注重大师引领,实施学术导师组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学业发展指导制度,同时通过新生研讨课、学术研讨班、学术讲座、科研实践等具体举措促进师生互动,引导和指导学生学业发展。

(三)设立研究性学习平台,学生常态化参加研究性学习。强基计划专业开设若干研讨(研读)班,营造研究性、自主性、开放性、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学生可根据兴趣持续跟踪参加研讨(研读)班。

(四)依托学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实施科教融合培养。依托各相关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开展学术研讨班,鼓励学生进科研项目,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研究为目标,按照学习和研究有机融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实践,实施渐进式学术训练。学校为学生参与校内、国内和国际科研计划提供经费资助。

(五)搭建国际化培养平台,培养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学校和学院利用现有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伙伴,选聘高水平国际专家为学生国际学习、研究、交流提供指导。通过与合作学校和机构交流学习、组织考察交流、推荐申报国家和机构国际学习奖学金、依托国际小学期聘请国际一流师资开设系列前沿课程等方式和途径,为强基计划学生搭建一流的国际学习交流平台。学校为学生出国交流交换提供资助。

(六)实施科学动态的考核和进出机制。为落实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理念和强基计划目标要求,各专业实施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1.动态考核机制

(1)原则上各专业每学年考核一次。

(2)由考核小组依据学业成绩、课外研学情况、综合素养、学生学习规划和学习意愿等实施综合考核,重点关注学生学术志向、相关领域学术潜力、综合发展能力。

2.动态退出机制

(1)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转专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应退出强基计划。

(2)在前两学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或相近专业对应班级继续培养。对于第三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和兴趣制定后续学习计划,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3.动态进入机制

(1)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动态考核和退出情况,学校可在强基计划相关学院中选拔适量学生进入强基计划。

(2)参加选拔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所申请专业两名(含)以上专业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申请者实施综合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和以往学习综合表现三个方面,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志向、学术能力和综合潜力。

(七)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各专业按照强基计划总体培养目标,科学确定本研各阶段培养定位、培养要求,形成有机衔接的整体培养体系。本科阶段强调宽厚基础和扎实能力培养,为后续研究生阶段培养奠定良好基础。第三学年考核通过,获得转段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第四学年开始实施本研衔接培养,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条件,通过相关程序录取到强基计划培养单位相关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进行培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取消相关考生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招生咨询电话:400-0123-517

传真:010-62511156

本科招办邮箱:zsb@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2513046,邮箱rucjj@ru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https://rdzs.ruc.edu.cn/cms/item/1797.html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