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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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4、我校调档比例为100%,不设预留计划;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语种。

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不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我校将正常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分数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实行考试成绩优先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经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安排至缺额专业。

2、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当实际高考成绩同分、同一专业志愿多个考生待录,且该计划数少于考生人数时,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首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其次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新高考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数学、语文)。例如:理工类考生,高考分数和加分条件均相同时,以外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若外语分数也相同,按理科综合分数排序录取,以此类推。

3、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对投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即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的排序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按教育部、各省招生考试院或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5、按“专业(类)+学校”方式投档的省份,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的省份,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所报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退档。

如无特殊规定,招生录取规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公布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发布途径:

1、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招生计划栏。

2、学校网址:www.mdjmu.cn    本科招生栏。

第六章 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

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咨询方式、申诉电话和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1、招生部门: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咨询电话:0453-6581491  6585444  6984589 6984398

19804530546  19804530547  19804530548  19804530549

传真电话:0453-6581166

本科招生网址:http://mdjmuzs.university-hr.com/

3、申诉电话:0453-6585511  6984606

电子信箱:mdjyxyjwjcc@163.com

受理举报的单位:牡丹江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4、录取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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