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节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二十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六节 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新疆师范大学。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与助困并重、资助与育人并举、扶贫与扶志结合,设有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新生报到前到达本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 报到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复查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报到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wpu.edu.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
招办邮箱:swpuzsb@126.com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