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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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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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在当年8月份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院招生录取正式公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本部1100元/学年·生;贵阳校区400元/学年·生;南校区600元/学年·生。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规定的各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新生绿茵湖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以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的家庭贫困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减免政策。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4-8369290

学院网址:http://www.gzjmzy.edu.cn/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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