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补、减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之一,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贷款人数的比例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为6000元。近年来学校有近400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签订合同金额近6000万元,已发放贷款金额3600多万元。解决了贫困学生交纳学费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早日成才。
第二十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有校内无息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涉及资助学生9200人次,发放资助金额400余万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助学金共计20余项,获奖金额每年达2000多万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及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