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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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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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办法

十二、录取原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十三、录取程序

(一)确定预录名单: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按照“文化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条件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

(二)公示预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1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未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1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三)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完毕后,由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招生监督

要求单独招生所有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纪律,又全面方便广大考生,还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舞弊人员。

第七章 鼓励政策

凡通过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除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外,还可优先推荐参加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当年的奖、助学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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