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校各类研究生突破13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1年我校继续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三、招生限额:100人。
四、报名手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7月1日-14日。报名考生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江苏省苏州大学做为报名点)。
2、现场确认: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于7月15日-18日上午8:30-下午4:30到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教楼101室进行校验二代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等。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个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