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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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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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

五、准考证发放及考试

1、10月15日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全国联考准考证。2、10月上旬,学校给考生挂号寄发考生须知和政治理论大纲,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3、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2、学习方式:面授与自学相结合。3、培养费:10000元/年。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试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

八、复习材料

1、《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九、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乔江玲老师 0512-65227077,65227485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5112816(兼FAX)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报成功后要打印资格审查样表,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考生报名时必须凭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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