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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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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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合格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工程硕士在2011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2012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011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12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等业余时间,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习年限

收费标准

备 注

 

工程硕士

 

3-5年

软件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方向)、项目管理领域:30000
其它领域:27000

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0]343号。
2.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3.收费标准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等费用。

 

工商管理硕士

2.5-5年

51000

法律硕士

3-5年

39000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有关学院

学位类别 联系部门 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 0591-87893063 陈老师
法律硕士 法学院 0591-87892562 林老师
工程硕士 有关学院 见附录 见附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fzu.edu.cn

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0591-2286550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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