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11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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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1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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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既可以选择在湖北省报名考试,也可以选择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考试院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

证书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录取

我院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制及学费

学制2.5年。

学费标准:暂定为4.8万元。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及创作(或设计)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它

学生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本院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湖北美术学院"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学院网址:www.hifa.edu.cn),认真查看有关信息。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430060

电话:027-68895200

传真:027-688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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