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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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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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1年9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下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12年1月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见准考证。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②204英语二(100分)

(2)复试:

约在2012年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网页上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与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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