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有三种: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26日-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10月10日-31日正式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报期间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含推免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报名,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点公告和招生单位公告。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三)考试(初试与复试)
1、打印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