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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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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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及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毕业学历后2年以上(时间计算自专科毕业到硕士录取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以第一作者在有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1.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提前与我所招办联系,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自9月起即可从我所主页研究生园地栏下载并填写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所研招办。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面试考核(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上旬,待通知),面试通过后,将于10月中旬向推免生所在院校发放接收拟录取函。

3.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本科期间曾有不及格科目且最后补考仍未通过者;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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