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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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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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实施

1.报名咨询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将核对无误后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考生须知》。

(4)工作人员将整理好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张贴在醒目位置,要求考生按编号顺序排队,考生持《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初试。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初试、复试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分为初试备考室和复试备考室。

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禁止携带、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天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通知第一批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工作人员点名,宣读《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告知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完成。

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同时对没有点到名字或名字有误的考生进行核对。

(2)考生按点名编组顺序由工作人员带队依次参加初试。

(3)工作人员应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复试候考处

复试候考处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抽取考题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工作人员由备考室将每组考生带到候考处,考生抽签决定考场号和进场顺序号,佩带顺序号胸卡。

(2)考生每人抽取一套考题各自准备。

(3)工作人员分别将考生带入相应考场应试。

(4)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场号及考试顺序号填写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4.考场内

(1)非下列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①专业省统考领导组成员;

②初试、复试评委;

③纪检监察员、微机员等工作人员;

④应试的考生。

(2)初试

①每个考场共有3名评委,配备必要办公设施;

②评委根据学生考试表现,单独给考生打分。

(3)复试

①每个考场工作人员,包括评委5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输机人员1名,摄像师2名;

②考场内设必备桌椅和灯光设备,摄像机1部,录像机1台,监视器1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

③评委单独给考生打分后,由工作人员收齐各位评委的评分表,交给输机人员,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立即用电脑打出成绩。

5.复审组

由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指定专家对考试期间的录像资料随机抽查、复审。

五、评分

(一)初试

考试将根据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等几个方面给予评判,采取当场评判当场公布的办法,每个评委要给予考生“同意”或“不同意”复试的评判,必须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委同意该考生参加复试即为初试合格并发放复试证明,否则视为初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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