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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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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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3月10日(周日)

(二)测试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三)成绩公布及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在全部测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公布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艺术特长生测试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地务必严格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如因通知不到位导致在校考生漏报、错报,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属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漏报、错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中学、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参加比赛项目成绩及名次等。各地应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省教育考试院将成立“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测试点也要相应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主考和副主考,负责本测试点各项目测试的实施与管理,测试点实行主考负责制和项目主考官负责制。我省在“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中将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报考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报名时应明确告知考生: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艺术特长生测试”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考或录取资格;在“艺术特长生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考生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中作弊的,会取消其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对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测试等严重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测试成绩,并暂停1至3年高考报考资格。

(五)对“艺术特长生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

(六)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举行之前,如遇教育部有关政策调整并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艺 体 科:肖霄、付莉

联系电话:027-68880281、68880220

附件:

1. 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2. 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合格考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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