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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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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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初试

1. 时间:一般在每年1月份,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 地点:网报时所选的报名点。

3. 初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4. 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英语和2门业务课。

(三) 复试

1. 复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考生须来院参加复试,时间为2013年4月中下旬(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2. 复试时需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件和学历证明。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当年参加高考省级招办录取底册复印件(盖大学公章),在学期间成绩单(盖大学公章)。军队在职干部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原件。

3. 复试包括以下科目:

(1)思想政治考核: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2)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学科面试小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格检查: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5)体能测试: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

4. 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它复试科目成绩将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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