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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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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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它事项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未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2.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1月份初试和4月份复试。

四、注意事项

1、学院招生政策以军队最新招生文件为准,如有变化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装甲兵工程学院网页”公告,敬请关注。

2、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参军,研究生毕业时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3、招收研究生全部为计划内,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中尉副连职军官待遇。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1. 哲学、军事学只招收军队在职干部;理学、管理学只招收国防生和军队在职干部;工学不限招生对象。

2. 表中招生计划数参照2012年招生计划拟制。2013年招生计划数请于9月10日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装甲兵工程学院网页”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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