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通知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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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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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我校研招办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

1、复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包括:

①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② 专业课笔试(各专业复试科目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③ 综合面试;

④ 体检。

四、录取 

根据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果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发同意接收函。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必须凭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校验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到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必须将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于2012年11月10日之前交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以邮戳为准),否则不予录取。

地址: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65

五.录取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年享受二等(7000元)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其中复试笔试成绩排名前70%且综合面试成绩为优良者,第一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

六.其他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在开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生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① 取得初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③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否则视为本人违约。

单位代码: 10617

单位地址: 重庆.南岸.重庆邮电大学

邮政编码: 400065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023-624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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