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一)考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3.考试日期及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考试科目
| 2014年1月4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 2014年1月4日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 2014年1月5日上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 |
| 2014年1月5日下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 (满分为15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611)生物综合:包括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每部分50分,共150分);
②(612)放射医学综合:包括卫生统计学、放射损伤与防护(每部分75分,共150分);
③(614)放射防护综合:包括①核物理学②辐射防护学每部分75分,共150分);
④(802)放射生物学(150分);
⑤(804)医学微生物学(150分);
⑥(805)辐射剂量学(15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①(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共300分);
②(702)化学综合:包括①有机化学②无机化学③分析化学(每部分100分,共300分)。
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不指定参考书。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的范围,复习备考。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教育培训处,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14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4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中心、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九、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十、有关说明
1.定向硕士研究生须按照合同进行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3.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浏览教育部有关网站和中国疾控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