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我所研究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按研究生办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研究生办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地理信息系统、普通化学(乙)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所自行命题。
5、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八、复试
1. 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4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2.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研究生办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 研究生办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时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生办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十、录取
我所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招生名额
学术型硕士预计招生人数1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预计招收3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3名左右。
十三、收费及待遇
1. 我所2014年度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此外,研究所还设立了发表论文奖励制度等;研究生每年还可申报“中科院优秀博士论文、中科院院长奖、朱李月华奖”等多种奖学金奖项。
2. 我所已实行聘用研究生兼任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研究所规定给付相应报酬。
联系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0号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张英雯
联系电话:029-88320990
网 址:http://www.ieexa.cas.cn
E-mail: zyw@loess.llqg.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