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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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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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与考试时间:

12月27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7日下午      201-英语一(100分)

12月28日上午      308-护理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4.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护理综合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1.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进行。

3.复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

4.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和加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复试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zsw.hutc.zj.cn)另行公布。

5.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护士资格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安排通知)。考生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体检。体检应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事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录取与调剂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将在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优惠政策

(一)收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我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学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我校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录取、报到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5)研究生科研奖励参照我校教师标准执行。

实际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后续上级公布2015年研究生相关文件执行。

(二)住宿条件

研究生住宿条件为2人/间,费用为1200元/(人·学年)。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如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招生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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