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成功后报名方有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升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网上学历(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试
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舞蹈学院。
(一)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5年3月下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网页查询信息。
(五)复试
1. 我院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院研招办于复试前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