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获得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三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总分按照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成绩)、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项合计而成。总分满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满分50分(占总分的20%)+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折合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高考考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计算形成。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满分为50分(换算表如下),其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分数=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会考科目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高考考试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为100分,普通文理考生高考成绩指的是考生科目三总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 会考等第 | A | B | C | D/P |
| 换算分值 | 50 | 40 | 30 | 20 |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5.有特长(学科特长、创造发明、比赛获奖等)的考生,经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后再计划内予以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为填报志愿人数的85%。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2号楼104室,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004







